“冬期”与传统意义上的“冬季”并不等同,其表征的是对混凝土结构施工产生影响的气温区段。冬期施工温度界限的确定是关系到混凝土施工质量和安全的首要问题。
目前,根据《建筑工程冬期施工规程》(JGJ104-2011)对冬期施工期限划分原则是:根据当地多年气象资料统计,当室外日平均气温连续5d稳定低于5℃即进入冬期施工,当室外日平均气温连续5d高于5℃即解除冬期施工。
注:“日平均气温”是指一天24小时的平均气温。气象学上通常用一天2时、8时、14时、20时4个时刻的气温的平均数值作为一天的平均气温。气象部门可提供这方面的相关资料。
2、冬期施工的原因
在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建设项目中,建设单位为了工程早日投入使用,使工程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最大化;在工程施工过程中,为了满足工程进度的需要,不可避免的会出现必须在冬期施工的现象。 凡进行冬期施工的工程,应提前编制冬期施工专项方案并做好技术交底和冬施前的相关准备工作,指导工程的冬期施工,确保工程质量。
3、冬期施工的依据
《建筑工程冬期施工规程》(JGJ/T104-2011)《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 (JGJ33-2012)
4、冬期施工的准备
涉及冬期施工主要为我国东北、西北、华北地区,冬期施工期一般为3~6个月;各地采取冬施的大致时间根据收集历年的气象资料,确定冬施时间范围。华北地区基本按照公司及分公司下发的“冬施令”通知时间进入冬期施工,基本冬期施工时间为11月15日-3月15日。此外各项目还应提前了解未来一周天气的变化情况,以避免准备工作不及时导致的措手不及,做到防患于未然。进行冬期施工的工程项目,在入冬前应组织专人编制冬期施工方案。编制的原则是:根据施工进度计划明确冬施范围内的分部分项工程,做好冬期施工的组织准备、技术准备、材料准备、现场准备、主要分项工程的施工措施、机械设备、质量保证措施和安全管理等方案的制定;确保方案具有一定的技术可靠性和经济合理性,使增加的费用为最少,所需的热源和材料有可靠的来源,并尽量减少能源消耗。项目部根据方案的相关内容做好冬期施工前的准备工作,确保工程施工质量和实现缩短工期目标。